2013-08-28 16:03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款调整的方法,那结算时材料价格需要调整吗?还是按照它的投标价?南宁这边有没有相关政策性的文件规定?
【答案】学员1635dafg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材料价差不能调整。因为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就是俗称的“包死价”,赔挣都是施工单位的事,建设单位只给你那么多钱。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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