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2 19:1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建筑物层高超过3.6m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4.不包括构筑物超高引起的人工和机械降效,该部分因素已考虑在构筑物的相关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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