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0:5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必须根据一定的事实。如菲迪克的有关条款规定,由于劳务费用和物价变动等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应按双方规定执行,发包人如果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对实施方案的干扰,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调整合同价格。
第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使所作解释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接受,就必须要有双方共同认可的解释原则以资遵循。
第三,必须要有解释的对象。合同内容即合同条款,由于建筑行业有自身的特点而形成大量概念和术语,如被合同采用,则也应该成为解释的对象。上述案例中关于“第三层框架柱”位置的认定就属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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