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5 14:5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处理采光权纠纷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处理采光权纠纷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为我们提供了处理采光纠纷的法定原则,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因此,处理采光纠纷,要从有利于生活出发,为群众生活提供方便,做到既维护所有人或占有人的合法权益,又便利群众生活。
(二)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司法系统的积极作用
在法律尚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审理这类案件,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妥善解决民间纠纷。尤其是采光案件一般都为群体性案件,牵涉范围比较广、社会影响比较大,这就要求司法系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为双方创造良好的沟通途径,圆满解决问题。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