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16:35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置投标限价。对于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不同于“标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底”必须保密;而投标限价须在招标文件或开标前三天向投标单位公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设置投标限价,可以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审核并确认投标限价;以使投标限价合理;审核确认后的投标限价,在发给正式投标人的同时报有关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投标限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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