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11:57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关于开标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我们认为《招标投标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给不端行为有可乘之机,标底的审定,不一定须在投标截止后再进行,那么标底完全可以提前编审,做到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