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图文件中,总平面布置图的表达深度差别较大,大部分工程只做到平面定位图,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问题如下:
1.总平面图要有一定的范围。只有用地范围不够,要有场地四邻原有规划的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多数施工图只有用地范围内的布置图。
2.保留原地形和地物。场地测量坐标网及测量标高,包括场地四邻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有些工程的总图设计往往无保留。
3.竖向设计。往往只有标注建筑物的±0.000设计标高的相对场地的测量标高数值,有的只有标注室内外高差数而已。造成的结果如下:
①竖向设计标高不符合规划部门的控制标高。
②场地内与场地外围的城市道路标高不衔接,不合理。
③场地及其道路的标高不利于排水。
④场地内道路无设计标高,特别是交接处、建筑物的入口处,既无标注道路坡长、坡向、坡度以及地面的关键性标高,也无路面的设计断面。
4.无土方工程平衡设计,盲目的竖向设计,往往会带来不必要的挖方或填方,增加造价,造成经济损失。
5.总图设计无必要的详图设计,比如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反映管线上下、左右尺寸关系的剖面图,以及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活动场地、停车场、花坛绿地等详图,场地的排水、场地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无法保证总图的合理性。
6.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消防要求,消防车道距离高层建筑外墙小于5米 ,不满足消防登高面(15mx8m登高硬地面积,距离住宅的外墙5m~10m之间,场地坡度不应大于3%)要求。
二、建筑设计说明:
1.装饰做法:只有文字说明,应有材料做法一览表+室内装修做法一览表,方能完整得表达清楚。
2.门窗表:对组合窗及非标窗,应画出立面图,并应把拼接件选择、固定件、窗扇的大小、开启方式等内容标注清楚。如组合窗面积过大,请注明要经有资质的门窗生产厂家设计方可。对门窗性能,如防火、隔声、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技术要求应加以说明,比如建筑物1-6层和七层及七层以上对门窗气密性要求不一样(1-6层为3级,七层及以上为4级)。
3.防火设计说明: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中的要求,每层建筑平面中均要注明防火分区面积和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图,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4.“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居住建筑)的说明:
①外窗,特别东西窗缺少保温隔热措施。
②导热系数的主体部位值与平均值概念不清,把建筑主体部位的K值作为平均K值说明。
③缺少节能设计计算书及节能设计审查文件,造成节能设计不经济。
④外墙外保温做法未设置防火构造措施。在《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条款,设计单位设计时未设置防火构造措施的,对设计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微信公众号:shjpx2008
⑤附设在工业厂房一侧的单独办公部分也要做节能设计。
5.幕墙工程 (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与其它特殊构造,对其设计、制作、安装等技术要求未加说明。
6.缺少电梯(自动扶梯)的型号选择及相关的性能说明,包括(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最小层间距、底坑深度)。
7.墙体预留孔及楼板预留孔,管道井楼层的封堵方式等未说明。
8.屋面防水等级未作说明或屋面具体做法不符合相应的防水等级要求。常见问题为:把屋面砼结构层作为一道防水设防,卷材厚度不符合相应防水等级要求,未做倒置式屋面。
9.有关民用建筑,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未说明。这一点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办质(2002)17号)文件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都有了明确规定,应加以说明。
三、建筑平面图:
1.在图面的右上角未画指北针;未表示散水坡。
2.未表示剖面图在底层平面图上的剖切位置;
3.未表示平面外轮廓总尺寸;
4.缺少标准墙斗或柱网细部尺寸;
5.未标注承重墙、非承重墙上墙厚;
6.缺少设变形缝的位置尺寸及其详图索引;
7.未标注标高及房间名称;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中的要求,住宅平面图中应标注各房间的使用面积和阳台面积。
8.未表示地面伸缩缝;
9.未标注地面最大允许设计活荷载,如有地下室那么底层平面处应标注清楚,尤其是需要安装设备时的临时荷载要考虑。
10.缺少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间的器具、雨水管、水池、橱柜、洗衣机位置等;住宅套内必须表示洗衣机位置并专用地漏。
11.缺少电梯及楼梯的编号和索引,楼梯未表示上下方向。
12.缺少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及尺寸标注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重要设备基础、柱间支撑、设备平台、夹层、上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做法索引;
13.未表达或表达不全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道、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预留空调机孔的位置、尺寸和标高;
14.未标注室外标高、各层标高、屋面标高;
15.缺少标准车库的车位数及通行路线;
16.屋顶平面图上缺少或表达不全有关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间、屋面上人孔、检修梯等的详图索引号及相应标高等;
17.对局部复杂的部位缺少局部放大的平面详图。
四、建筑立面图:
1.立面图与平面不一致,两端无轴线编号,除图名还需标示比例。
2.未标示立面图外轮廓尺寸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的部位,如女儿墙顶、檐口、烟囱、雨篷、阳台、栏杆、空调隔板、台阶、坡道、花坛、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雨水立管、粉刷分格线条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柱注都应表示清楚。立面图应把平面图和剖面图上未能表达清楚的标高和高度均标注清楚,但多数立面图只有表示层高的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