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视的问题
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充实、完善而成,需经双方同意后才有效,因此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为施工、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修改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确定,就应作为合同来对待,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就是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方应尽的义务。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施工方案)作重大修改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说明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修改的内容,得到批准后再实施。
项目经理部应熟悉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方与业主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施工应按合同进行,不能想当然按技术需要组织施工,否则容易违约,甚至出现干了工程拿不到钱的后果。将合同文件分发给每个管理人员,显然不现实,而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了合同中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与施工有关的合同条款已融入施工组织设计,只要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管理,就不会出现违约的现象,因此管理人员必需熟悉施工组织设计。
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和变更的记录
写好施工日志,做好重大事项记录,编号登记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及时记录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令、口头指令,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以作为更改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和工程结算、索赔、仲裁的证据。
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合理索赔
索赔是承包合同及有关法律赋予承包方的权利,也是承包方保护自身利益、增加收入的有效手段。承包方应重视索赔工作、善于捕捉索赔机会,学习和研究索赔的技巧。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有:
⑴业主未按期交付施工图或其他技术资料,导致施工延期;
⑵由于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导致施工过程中改变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或返工;
⑶业主未能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或水电,使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不能正常施工;
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改变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现场布置;
⑸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加快或减慢施工进度或中止施工;
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未能按期进行工程的检查验收。
索赔应及时,应在提出索赔申请的同时提交索赔额的计算书及相应的证据。
6、结论
根据本人从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体会,认为作为编制人员应不断的进行学习,掌握网络计划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努力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和运用,使施工组织设计能真正起到提高管理水平,增加企业效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