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是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其范围可分为临时设施用地(包括生活区、生产区、临时道路用地)和路基施工设计边线占地两部分。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提供给业主一份施工用地平地平面位置图,说明使用用途、需拆迁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建筑面积以及共它构造物的规格、数量。
2.测量放样
施工恢复定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技术工作,承包单位根据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各导线点坐标及水准点标高进行复测,闭合后将复测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定线数据进行施工放线。按规范中规定,路基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恢复的路线中线桩、钉出路基用地界桩、路堑坡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道路中线桩直线部分每20m一个,每100m设一个永久性固定桩,曲线部分除20m设一整里程桩外,曲线的起点、终点、圆缓点、缓圆点都应设置固定桩。在中线桩施测后,进行横断面测量,然后根据路基横断面图及实测标高进行边桩放线。在挖方断面的坡顶点位置上,钉挖断面的边桩,边桩上应注明里程、挖深(m),左右边桩以拼音字头或英文字头表示。一般在距边桩一定距离的外方,设栓(护)桩,以备边桩丢失后及时恢复。同时导线点、水准点应设立特殊标志,进行保护以免施工中遭到破坏。
承包人经过准确放样后,应提供放样数据及图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承包人才可进行清表开挖。测量精度应满足交通部颁有关公路工程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标准。
3.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对有岩石的地段要掌握岩层风化、龟裂程度,岩层的层理、节理、片理状态,对于易崩塌地带的断层和地质变化区段的情况尤应给予特别的重视。
土工试验取样一般按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每一种土类取样不少于三组;也有按桩号取样进行土工常规或试验的。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规定,挖方、借土场用做填料的土应进行下列试验项目,其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办理:
(1)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和液性指数:
(2)颗粒大小分析试验:
(3)含水量试验:
(4)密度试验:
(5)相对密度试验:
(6)土的击实试验:
(7)土的强度试验(CBR值);
(8)有机质含量试验(必要时);
(9)易溶盐含量试验(必要时)。
4.开挖前路堑的排水设施
由于水是造成路堑各种病害的主要原因,所以不论采取何种开挖方法,均应保证开挖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有效排水。应做到:
(1)在路堑开挖前做好截水沟,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沟。
(2)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于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3)路堑施工时应注意经常维修排水沟道,保证流水畅通。渗水性土质或急流冲刷地段的排水沟应予以加固,防渗防冲。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必须严格搞好堑顶排水。
(4)引走一切可能影响边坡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在路堑的线路方向上保持一定的纵向坡度(单向或双向)以利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