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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答疑精华:废标的宣读

2013-08-01 14:5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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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废标也要公开宣读吗?

  【回答】学员cqyylxs,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决定废标的权利应当是招标人的民事权利,但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代为行使。

  唱标是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的一种方法,唱标人并不具备判断废标与否的资格、能力和权限。投标人递交的支票是否为无效票据,其后来补交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其投标是否应作为废标处理,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做出决定。

  决定废标废标只能发生在评标过程之中,且由评标委员会行使。评标过程应当从开标之后开始,至推荐中标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结束。

  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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