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关于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3月23日18: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网上缴费时间:报名后24小时内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15天。
西藏自治区建设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区2018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选用全国统考卷。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8年6月2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2018年6月3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均可报名。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且年龄满3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1)具有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且年龄满35周岁,并具有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对照表附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底(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中级或高级技术职务是指由人社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名时间
参加考试人员请于2018年2月11日-3月23日18:00之间,登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入执业注册版块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址: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须使用IE浏览器)
四、网上报名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个人无异议点击“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二)网上填写完成《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电子照片,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保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须携带),并网上进行缴费。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后24小时内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领取发票的个人,须持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考试报名登记表;单位领取发票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领取发票地点为注册中心,截止时间2018年4月30日17:00时。
(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前15天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后审)
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为考试合格人员。现场审核时间随分数线一并通知,现场资格审核只进行一次,逾期将不再审核。
六、收费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藏发改价格〔2011〕302号文)批准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30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每人每科90元。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黑(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五)严格考试纪律,对替考、抄袭等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行为,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
(六)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八、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831320 0891-6835002
附件: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