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仲裁的开庭和裁决
![2024一建面授特招班](/upload/resources/image/2024/07/05/594945.png)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热度上升这全是因为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的含金率。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仲裁的开庭和裁决
一、仲裁庭的组成
1.合议仲裁庭
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独任仲裁庭
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3.仲裁员的回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提出回避的时间
①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②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前提出。
二、开庭和审理
1.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可以书面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
3.涉及国家秘密的绝对不公开。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不影响仲裁庭就反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5.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视为撤回反请求。
三、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1.仲裁中的和解
(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仲裁中的调解
(1)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2)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2.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3.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
速记点评
“不公开审理”与“公开审理”对应:“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对应。
相关推荐:
【“爽”11瓜分11亿】双十一好课折上折! 双十一课程现金券免费送
建设工程教育网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新课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全新推出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高效取证班 ▎超值精讲班个性化辅导班次,另有VIP特训营老师面授为考生精心设计,满足不同类型考生需求,考试通过更有保障。点击咨询客服小姐姐了解课程详情>>
![公众号](/upload/resources/image/2023/12/05/589382.png)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images/news/news2023/big_pic.png)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