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证明事项告知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沈阳市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要求,部中心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6月5日
那么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告知承诺制里一级建造师考试证明事项告知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呢?
答: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