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承揽合同

2020-04-24 11:3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每天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赶快收藏起来!

291304

  知识点17:承揽合同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承揽合同的主要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交付工作成果前,承揽人不受定做人的控制。

  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二、承揽人的义务

  按约定完成工作;材料检验的义务(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均由承揽人负责检验,且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及零部件);通知和保密义务;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的义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定做人的义务

  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支付报酬的义务;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担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要赔偿);验收工作成果。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例题】承揽合同中,关于承揽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自行更换

  B.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按份责任

  C.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D.承揽人在工作期间,不必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选项A,承揽人发现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选项B,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承揽人在工作期间,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

  【例题】承揽合同的特征不包括( )。

  A.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B.承揽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C.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D.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