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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2020-04-24 11:1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正在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同学,还在苦恼如何学?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快来拿些小本本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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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10: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邀请(招标文件)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要约邀请的应用

  要约邀请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方进行补充,才能使合同生效。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邀请投标人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工期、报价),向自己发出投标文件(要约),如果招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合同成立。如果投标人未补充实质性内容,合同不能成立。

  二、要约(投标文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应用

  投标文件是要约。在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投标内容(工期、报价),不需要招标人补充,一旦同意,投标人即可按照投标文件内容与其签订合同。这是要约成立的条件。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认可后生效,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之前撤回,可以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撤销。这是要约的法律效力。

  【例题】依据《合同法》,下列关于要约与承诺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约不可以撤回

  B.要约不可以撤销

  C.承诺不可以撤回

  D.承诺不可以撤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因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撤销承诺相当于撤销了合同。

  【例题】承包商为赶工期,向钢厂发函紧急订购100t某规格的钢筋,要求三日内运送至工地,并要求当日承诺。承包商的订购行为( )。

  A.属于要约邀请,随时可以撤销

  B.属于要约,在钢筋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回

  C.属于要约,在钢筋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销

  D.属于要约,而且不可撤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本题中,承包商发出的求购信息内容具体确定,应属于要约,因此A项错误;按照《合同法》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B项错误;承包商的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该要约不可以撤销,因此C项错误;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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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 大纲 /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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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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