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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知识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2020-04-23 19: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每天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知识点,赶快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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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29: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一、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2.相应比例的工程款;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质量保证金的扣回与退还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三、保修

  工程保修一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

  保修期内的责任费用分担:

  (1)保修期内,承包人原因导致,由承包人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失;

  (2)保修期内,发包人原因导致,可委托承包人维修,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因其他原因造成,可委托承包人维修,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且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例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外,承包人提供的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优先采用( )。

  A.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B.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C.质量保证金保函

  D.相应数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保证金的处理。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2)相应比例的工程款;(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例题】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中最终结清的相关规定,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B.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承包人免除保修责任

  C.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也应负责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D.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在口头通知承包人后72小时内书面确认。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保证金。选项B,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选项C,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选项D,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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