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在当前阶段,考生们应该已经学习过了一遍教材,对教材中的考点知识点有了一个基础的了解。现在考生们需要的是对重要考点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
建设工程教育网为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生们整理汇总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重要章节的精华考点知识点,以下内容均为重点,快拿小本本记下来!
考点三: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17/14/13)
【考频分析】★★★
一、水工建筑物实行定期安全鉴定
1.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2.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二、水工建筑的安全类别
1.水闸安全类别划分(四类)
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2.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安全状况分为三类。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三、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程序
1.水工建筑安全鉴定包括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2.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建筑物安全综合评价等。
四、验收前蓄水安全鉴定
1.水库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在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2.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3.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程序包括工作大纲编制、自检报告编写、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鉴定报告审定等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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