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在当前阶段,考生们应该已经学习过了一遍教材,对教材中的考点知识点有了一个基础的了解。现在考生们需要的是对重要考点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
建设工程教育网为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生们整理汇总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重要章节的精华考点知识点,以下内容均为重点,快拿小本本记下来!
考点11:合同价款的约定
【考点精粹】
1.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按照是否允许调整价格,又分为固定价和可调价合同。选择合同形式时,通常需要考虑工期长短、设计深度、工程复杂程度等。
单价合同适用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总价合同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除工程变更外,其工程量不予调整。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
2.合同的约定
从某种意义上讲,签订合同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结束。双方应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书面合同中做出约定。如果出现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2019年一级建造师进入冲刺阶段,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出全新个性化班次,学习刻不容缓!加入我们,为你的一建考试保驾护航。立即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