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程序与处理的要求-一建水利实务核心知识点
距离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考生们都在紧张的备考冲刺状态,这一阶段,做好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是相当重要的,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提供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的一些核心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各位考生朋友们有所帮助!
2019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核心知识点: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程序与处理的要求
1. 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3)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4)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
2. 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简称“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 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
(3)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4)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4. 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5. 质量缺陷备案的内容包括: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原因,对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和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等。
6.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一建考前冲刺抢分大作战,一站过一建!参与打卡活动,赢取学习好礼!扫描进入小程序参与打卡,冲刺一建: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