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报名信息 > 正文

2018年江苏扬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审核社保要求须知

2018-07-13 10:2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省市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陆续公布中【点击查看】,2018年江苏扬州一级建造师报名文件已公布,按照报名要求,考生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等材料的真实性将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抽查验证。建议大家提前了解,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报名通知:2018年江苏扬州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参考信息:2018年江苏扬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审核要求:

  1.考生本人需对提交的工作年限、工作单位和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等材料的真实性将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抽查验证;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将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查验证。考生已自行核查验证的,可同时提交相应材料,便于快速审核。

  2.现场审核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带齐审核材料和委托函(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需同时提交,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请不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审核,如因上述机构或个人造成的报名信息填报错误、网上报名不成功、报名审核有误、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等,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自行在网站上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无法修改,其他信息需要修改的,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修改信息。

  4.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bunny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