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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莱芜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

2016-08-05 15:09  来源:莱芜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2016年山东莱芜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考务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表如下)。

  5、提供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15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清单或缴费证明(证明包含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缴费月份)。

  6、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增报专业。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应试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否则一切责任由出具证明的单位负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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