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泰安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
2016年山东泰安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考务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于无法明确界定属地管理情况的应试人员,各审核报名点可要求应试人员提供在泰安本地缴纳社保的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