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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2014-10-23 13: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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