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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2018-11-05 10:4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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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在考试之前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将持续为考生更新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希望成为大家备考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得力小帮手。

      复习监理工程师考试,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理论与法规》整体老说考试难度不大,但是知识点多而杂需要考生用心复习,为了帮大家尽快进入备考状态,网校为大家准备了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真心希望大家可以利用好这些内容,为考试打好基础!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1.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历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都是在五月中旬的周六和周日,所以想要参加2019年考试的考生可以准备起来,按照时间做好复习计划,建设工程教育网也为考生提供了预习计划表点击查看>>,复习资料也早早的为考生准备上 理论与法规>> 理论与法规>>  案例分析>>  三控>> 

      除了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网校为考生准备了2019年监理工程师模拟试题立即查看>>

      上述内容是为考生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网校将会持续为考生进行更新,考生可以在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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