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考监理工程师,你开始了吗?是否有信心拿下监理工程师证呢?备考监理工程师的学习路上,每天搞定一个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慢慢积累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
希望考生跟着小编的步伐慢慢积累知识点,相信考生一定会有所收获。
【监理人】
1.监理人的定义
■“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属于受发包人聘请的管理人,与承包人没有任何利益关系。
■监理人在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中不是“独立的第三方”,属于发包人一方的人员,但又不同于发包人的雇员,是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工作。
2.对监理人的限制性规定
■监理人不能与被他管理的主体有利害关系;
■监理不能与承包方(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有关系;
■但未禁止监理人与发包方(建设单位)有关系。
3.监理人的职权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应遵照执行。
■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如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估价、索赔等。
4.监理人在施工合同履行中的核心地位
■监理人应公平合理地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对施工工程的任何想法通过监理人的协调指令来实现;承包人的各种问题也首先提交监理人。
■监理有权确定,但无权决定。
5.监理人只能“确定”,不能“决定”
■在协调处理事项中,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慎“确定” 后通知当事人双方并附详细依据。
■监理人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不用决定,而用确定一词,即表示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方案或发出的指示并非最终不可改变,任何一方有不同意见均可按照争议的条款解决。
6.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施工成本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2015年试题】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监理人指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发布指示前与当事人双方协商,尽量达成一致
B.监理人的指示无权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义务
C.监理人的指示无权变更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力
D.监理人的指示有权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选项D错误,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参见教材P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