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大专学历需要7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要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需要2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需要1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
(二)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大专学历需要8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要6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需要3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需要2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考科目及滚动周期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0:00—3月19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2.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3.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4.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2)异地考生(2017年在其他省份参加考试的)及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异地考生和符合免试的考生须携带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到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后楼四层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0991—4185106,资格审查时间:2月26日至3月19日(节假日休息)。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除乌鲁木齐市外的各地州市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5月19日——5月20日(均为北京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19日 | 0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0日 | 0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时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九、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及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5元。
十、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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