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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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2-22 11:19 来源:苏州人事考试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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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19日、20日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其中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5.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6.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关于外省、外市考生在苏报考。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外省、外市单位考生须到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者须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六、报名与审核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苏州地区(须在苏州缴纳社保)或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地区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对考生信息有疑问的,由审核机构负责查询认定。

  (二)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3月5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6日——7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2月22日——3月8日

  (三)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照片使用范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7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其中免考部分科目报考人员另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可至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6.须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六)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七)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九)5月12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8年5月12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附件:1.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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