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19日、20日。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其中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5.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6.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www.zjrsks.com.cn)。报名时间统一定于年2月22日~3月5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8日。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7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准备好报名材料和相关材料原件,于3月5日~3月6日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审核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花山路与小米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资格审核通过后在3月8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咨询电话: 84425552。
凡报名的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报考人员另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5月12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于当年12月30日前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3号楼1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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