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19日、2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从“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老考生无需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及时完成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 2月22日—3月5日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 3月5日—6日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3月8日前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照片使用范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7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老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新考生在规定时间将材料送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和聘书。
各审核点具体信息: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三)各审核点都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审核点于3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四)需要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在4月9日-13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市广瑞路2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五)有关报名注册、报名信息修改的办法请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
(六)5月12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相关附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