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17〕6号)要求,现就我盟2017年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
二、考试时间
5月20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上午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及交费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2月25日—3月15日
资格审查时间: 3月15日—3月17日
网上交费时间: 2月25日—3月20日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m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报名登陆界面 (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盟直考生按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材料,报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旗县市(区)考生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信息。
(四)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者,其报考信息自动作废。
(五)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务于2017年3月17日17:30前,将报名统计汇总,按规定的格式将统计表报送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六)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展报名工作。
(七)考生请于考试前一个星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牢记报名序号!
五、资格审查
以前年度参加过此项考试的人员可直接报名缴费,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本年度新报名人员需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各地在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免试条件,绝对不允许放宽,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七、应试人员须知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次收取考务费50元。
九、联系方式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联系电话:0479—82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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