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2日17时30分。资格审核: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网上缴费时间:3月20日17时30分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2-18日。开发票的时间:5月21、22日。考试时间:5月19、2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9、20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工作性质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本年度报名阶段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挂职、派驻、抽调、合作单位名称。如在本单位脱产且在上述单位从事全职专业工作,请从上述单位开具全职专业工作证明。
5、老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如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提取显示的工作单位为去年及以前报考填报的工作单位,今年发生变化的务必及时在网上进行修改。正常工作调动不影响成绩滚动。对今年工作单位已发生变化的考生,“系统自动提取工作单位”、“为成绩滚动衔接而不修改工作单位”等理由不作为排除主观造假骗考嫌疑的必要条件。
(一)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月27日-3月12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30分。
5月12-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开发票的时间为5月21、22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不需要的可以不开,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注意事项:今年我市实施考后审核(部分科目免试除外),考生必须保存报名表电子格式或纸质报名表,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格审核材料。
(一)免试考生
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免试人员于3月12日提交报名表、免试人员部分科目免试表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用于资格审查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省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非免试考生
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我市实施非免试考生考后审核。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持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我市已对报考方式进行重大调整,考后审核时间紧张,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账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加入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微信账号“qhdzcks”,关注考试动态,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六、报名费用
1、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报名费10元。
七、审核地点
建设大街3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5
联系电话:3621910或12333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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