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水质监测:
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①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②各地地下水检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两次(丰、枯水期)。③监测项目: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氟化物、砷、汞、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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