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月3月2日—11日。新考生请于2015年3月11-12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3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5月15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工作由市考试报名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3、24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月3月2日—11日。
2.报名流程: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上传照片,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再作报名信息确认(并可打印考试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5年3月11-12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3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4.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3)。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的新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档案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wxkszx/FMSFee/CheckOut.aspx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5月25日。发票将于6月2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6月2-8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市广瑞路2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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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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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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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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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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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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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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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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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15;
13:0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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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4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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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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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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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大楼四楼,0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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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15;
13:3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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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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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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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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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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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15;
13:3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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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5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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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报名注册、信息更正的办法请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公示一栏查看。
(六)5月15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八、其他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发放,有关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2015年10月登陆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询。
附件:
3.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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