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环评文件的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

2015-02-05 15:05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环评法》第24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条例》第1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原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注意:需重新报批的项目的规定。五项中只要其中的一项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就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法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的规定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不同的内容、要求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条例》规定须重新报批的仅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四方面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本法增加了“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

②《条例》讲“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讲“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本法比《条例》更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年满五年后,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时的实际或者叫形象进度的界定。“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说明该建设项目在客观上还未真正开工,只是计划或者决定要重新开工。这样规定,有利于实际管理工作中的操作和执行。

责任编辑:lala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