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总体,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物质环境所组成。严格说来,社会环境中的精神环境不属于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
生活环境按其是否经过人工改造来划分,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自然环境是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如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空气、水源、土地、野生动植物等。人工环境是指经过人工创造的用于人类生活的各种客观条件。如用于人类生活的建筑物、公园、绿地、服务设施等。
生活环境按其从小到大划分,可分为居室环境、院落环境、村落环境、城市环境等。按其用途可分为休息环境、劳动环境、学习环境、工作环境、旅游环境等。生活环境的保护与每个人生活质量的好坏息息相关,因此,我国环境保护法把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作为该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