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按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不同阶段,可以划分为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生产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和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还应分析不同选址、选线方案的环境影响。
(2)当建设阶段的噪声、振动、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较重、影响时间较长时,应进行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预测。
(3)应预测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事故排放等情况的环境影响。
(4)应进行建设项目服务期满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5)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的承载力。
(6)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生产、使用、储存,存在重大危险源,存在潜在事故并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包括健康、社会及生态风险(如外来生物入侵的生态风险)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7)分析所釆用的环境影响预测方法的适用性。
在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环境对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情况,应该考虑两个时段,即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最差的时段(对污染来说就是环境净化能力最低的时段)和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的时段。如果评价时间较短,评价工作等级又较低时,可只预测环境对污染影响承载能力最差的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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