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调查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在此区域内进行的调查,能全面说明与地面水环境相联系的环境基本状况,并能充分满足环境影响预测的要求。
(2)在确定某项具体工程的地面水环境调查范围时,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
(3)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
(4)湖泊、水库以及海湾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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