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P对地下水EI的特征,将CP分三类。
Ⅰ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CP;
Ⅱ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CP;
Ⅲ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Ⅱ类CPEI特征的CP.根据不同类型CP对地下水EI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EIA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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