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噪声测量主要是要取得指定区域噪声的随时间和地点不同的分布情况,测量时要根据与测量目的相对应的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展测量工作。
(2)选择测量仪器时,首先应根据测量需要,决定仪器的精度等级和性能规格,即要求所使用的仪器在频率计权、时间计权和允许误差等方面具有标准规定的性能,包括一起的统计分析功能、自动检测与记录功能和足够的动态范围等。
(3)测量地点和位置的选择是测量成败的主要因素。进行环境噪声测量时,测点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照与测量目的完全对应的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同时需注意,建筑物外部噪声测量时尽可能离开大型反射面3.5m以上,使反射声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建筑物内部噪声测量时,测点至少应距离墙面或其他反射面1m,离窗1.5m,距离地面1.2—1.5m,并应充分考虑门窗的侧向声传递、机器对声音的遮挡与散射作用等要素对测量结果产生的影响。
(4)按照相应标准的要求处理和提取测量数据,包括参数的类别、数据的数量等。
(5)测量时注意测试环境条件对测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其中包括大气压强、大气温度、湿度等。
(6)环境噪声测量时,须注意使用之前应使用活塞发声器或声级校准器对声级计进行校准。
(7)进行噪声测量时应注意对背景声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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