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3 10:4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蔡文奎等11人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
张松等38人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蔡文奎等1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1),张松等3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2);刘玉珍等6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3),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蔡文奎等1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九年二月二日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声明
近期,有人假冒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建设部有关单位的名义,通过电话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所在单位以注册为由收取高额费用。对此,我中心郑重声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只在递交注册材料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管理机构收取规定的注册费用,除此之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不需要向任何单位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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