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09年1月7日之前(含1月7日)已提交办证资料的建筑、投资项目管理师、咨询(投资)、监理、社会工作者的考生,凭领证号码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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