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滚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于2009年4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4月11日
上午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考试地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考试报名
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人事人才网(网址:www.rzrsrc.com),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20像素左右,高160像素左右,大小20kb以下),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事局缴费,由各区县人事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为2009年2月4日至2月18日。
考试收费标准暂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收取考务费:《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6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74元。
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需填写、提交一份《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在日照人事人才网上下载:从“人事考试”窗口进入,在“表格下载”栏下载打印),所贴照片(两张二寸)要与报名照片一致,备办证使用。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www.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4个考试科目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