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 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 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 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5日。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并申请注册。
二、 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份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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