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
根据《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 32号)、《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 33号)和《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 34号),现将我区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核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登记表》,并于2008年9月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请提供注册工程师免冠彩色照片1寸、2寸各1张(照片后写清姓名)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我厅将统一办理资格证书。
联系人:白燕, 李秀玲
联系电话:0991-2823496,2817117
附件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石油天然气、注册冶金、注册采矿/矿物、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略)
附件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略)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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