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9 15: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经研究,定于2008年9月下旬起开展本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督促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二)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升勘察设计成果水平;
(三)引导和促进勘察设计企业加快改革、发展和内部建设;摸清全省各地区有关勘察设计企业的实际运作状况。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监管工作情况;
(二)全省各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内部管理及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情况;
(三)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作和机构管理的情况;
(四)各外省进浙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情况;
(五)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建筑节能专项考核的情况;
(六)着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抗震、节能、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暂行管理规定》、《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等。
四、检查方式和阶段安排
(一)以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的各市检查为重点,先检查本地区所有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再检查本地企业,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核查企业现场、抽查施工图,要求尽量扩大施工图抽查的覆盖面;
(二)10月下旬起我厅将组织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抽查前将开展检查组成员集中动员、培训。
五、其他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本地区所属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检查报告和处罚意见及时上报我厅;
(二)本次检查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三)请各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开展检查;
(四)联系人:厅科技与勘察设计处 姚强 0571-87052842.
附件: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检查用表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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