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9 08:2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现发布《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204-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J286-90)和《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258-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第3.0.3条、第4.4.1条、第5.1.3条、第5.2.1条、第6.1.3条、第6.1.4条、第6.1.7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2.6条、第6.2.8条、第6.2.9条、第6.2.10条、第6.2.11条、第6.2.12条、第6.2.13条、第6.2.15条、第6.2.17条和第6.3.1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