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6 15: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8]169号及建设部《工程造价资质企业管理办法》149号部令规定,我厅对各市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相关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联系电话:0311-87903029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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