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登记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的查阅,按照土地登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或者公布。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和出租应当以土地登记文件资料为准。需要查询土地登记文件的,受让、抵押权人和承租人应当提出书面请示。凡符合查询规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或资料。
为规范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活动,保证土地交易安全,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办法》对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范围、查询人需提交的证明文件、查询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