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实践考核人员的专业实践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目前,实践考核人员的专业实践单位应为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实践单位负责安排专业实践人员的专业实践活动。
2、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在土地估价机构连续从业不满2年,但已取得2002年(含)以前大学专科学历的,能否参加本次实践考核?
答: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在土地估价机构连续从业不满2年,但已取得2002年(含)以前大学专科学历的,可以参加本次实践考核,并按《关于开展2008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3、如何区分我是2006年还是2007年取得的资格证书?
答:请查看本人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编号,前4位为“2006”的即为2006年取得的资格证书,前4位为“2007”的即为2007年取得的资格证书。
4、中级职称如何界定?
答:中级职称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具有职称评定权的国务院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职称。已经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等可以聘任经济师但尚未领取经济师证书的考生,可凭当地人事部门开具的中级职称证明申报。
5、连续参加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分等定级的解释及出具的单位证明包括哪些内容?
答:实践考核人员参加地价动态监测专项工作必须连续两年(含)以上,基准地价、分等定级只需参加过一次即可。
出具参加专项工作证明的单位在开具证明时必须写清楚实践考核人员参加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分等定级的时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等内容,以便核实。
6、选择面谈考评方式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答:(1)符合《关于开展2008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条件,但没有时间准备实践考核应提交的材料、自愿选择面谈考评方式的人员,只需提交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近2年参与土地评估项目的业绩清单。
(2)符合《关于开展2008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条件,但没有时间准备实践考核应提交的材料、自愿选择面谈考评方式的人员,除提交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近2年参与土地估价项目的业绩清单外,还应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明、荣誉证书、专著封面及扉页、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分等定级等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23时,以寄交邮戳为准。
7、综合考评方式未获通过或考评专家审读材料后认为不能确定是否已具备执业能力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参加面谈考评?
答:综合考评方式未获通过或考评专家审读材料后认为不能确定是否已具备执业能力的实践考核人员,可再次自愿选择申请面谈考评,并按面谈考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8、面谈考评何时举行?
答:待综合考评结束后,另行通知面谈考评具体时间。
9、土地估价师参加实践考核须有两名推荐人,主推荐人与第二推荐人有何条件限定?
答:主推荐人与第二推荐人均应为土地估价师。
主推荐人应该熟悉被推荐参加实践考核人员的个人情况,主推荐人原则上应为土地估价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工作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8年以上的执业土地估价师或在业内有影响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
第二推荐人应为参加实践考核人员进行实践的土地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机构法定代表人不是土地估价师的,则应由可以代表土地评估机构行使权力的其他机构负责人(总经理、总估价师等)推荐。
10、实践考核准备的材料中,对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是否有字数限制?内容上有何限定?
答: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考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撰写,主要考察实践人员是否达到执业要求。字数由参加实践考核人员自行确定,原则不应少于3000字。
11、实践考核要求提交的两篇案例分析是否有字数限制?内容是否有限定?
答:实践考核要求提交的两篇案例分析,是指对某一估价实践项目的背景、难点、解决方法的选择、启示等重点问题的说明,应能反映本人土地估价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等情况,不是估价报告。案例分析的字数以讲清问题为准,原则每篇不少于1500字。
12、须提交纸质文件的材料有哪些?须提交电子文件的材料有哪些?
答:以下材料须提交纸质文件:
(1)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
(2)近两年参与土地评估项目的业绩清单;
(3)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证明;
(4)荣誉证书复印件;
(5)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
(6)参加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分等定级等专业工作的证明文件。
以下材料须提交电子文件:
(1)个人专业实践总结;
(2)两篇反映本人土地估价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分析。
提交电子文件时应注明考生姓名、档案号、资格证书号。
13、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须提交的份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答:纸质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一份即可。前附目录装订成册,寄至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考试中心,信件右上角请标注“实践考核”字样。
提交电子文件时,请将个人专业实践总结、两篇反映本人土地估价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分析,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提交。发至邮箱:crevatest@163.com .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提交时间都截止到2008年9月10日23时。
14、如何知道提交的材料已经收到?
答: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咨询答复栏目将发布《2008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人员报名情况动态表》,对收到的实践考核人员提交材料的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参加实践考核人员可上网进行查询。网址为:www.crev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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