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8 11:2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厅局:
按照自治区建设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实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信息共享,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自治区招标办将建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招标办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数据的收集工作,要对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本单位数据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二、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表格认真填写,有关代理机构体制改革情况,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技术及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要在备注栏中说明;代理机构从业技术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变更情况也应说明;近三年业绩情况包括代理的总项目数、分类项目数、代理金额、代理收费金额等内容,其他有关业绩内容也可作说明。
三、《工程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表于2008年8月10日报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报材料应由代理机构公章和法人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版本,电子邮箱: jstzbb@xjjs.gov.cn.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8837428,联系人:张新才。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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